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细胞祛除支原体试剂使用中需要严格控制操作条件

更新时间:2025-08-29  |  点击率:27
细胞祛除支原体试剂使用中需要严格控制操作条件
精准控制试剂浓度与作用时间,遵循 “梯度测试” 原则
支原体祛除试剂的 “治疗窗口” 较窄(浓度过低无效,过高则毒性强),需按以下步骤操作:
预实验梯度测试:使用时,取少量污染细胞,设置 3-5 个试剂浓度梯度(如说明书推荐浓度的 0.5 倍、1 倍、1.5 倍)和空白对照(仅培养基),培养 24-48 小时后观察细胞形态(是否出现皱缩、脱落)和存活率(如台盼蓝染色检测),选择 “无明显细胞毒性且能抑制支原体” 的最佳浓度。
严格按说明书控制作用时间:
多数抗生素类试剂需连续作用 5-7 天(1 个支原体增殖周期约 6-8 小时,需覆盖 3-4 个周期以清除),不可随意延长(易导致细胞耐药性或积累毒性);
酶解类试剂作用时间较短(通常 24-36 小时),需按时更换新鲜培养基,避免试剂残留对细胞的长期损伤。
避免与其他抗生素 / 添加剂混用,防止相互作用
禁止将支原体祛除试剂与常规细胞培养用抗生素(如青霉素、链霉素,仅抗细菌,对支原体无效)同时使用 —— 一方面可能增加细胞毒性(如青霉素与四环素联用会抑制细胞蛋白质合成),另一方面可能导致试剂成分降解(如部分试剂与含巯基的添加剂(如谷胱甘肽)反应,丧失活性)。
若培养基中含生长因子(如 EGF、bFGF),需确认试剂是否与之兼容(可查阅说明书或咨询厂家),必要时先添加试剂作用 12 小时后,再补加生长因子。
操作过程中避免试剂污染与失效
试剂需按说明书储存(如 2-8℃冷藏、-20℃冷冻,避免反复冻融),解冻后需在规定时间内使用(如解冻后 48 小时内),剩余试剂不可倒回原瓶(防止污染);
添加试剂时需无菌操作(超净台内进行,使用无菌移液器和枪头),避免将外界细菌 / 真菌带入培养体系,导致 “二次污染”。